根据土壤污染类型在选择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时必须考虑修复的目的、社会经济状况、修复技术的可行性等方面。就修复的目的而言,有的是为了使污染土壤能够在安全地被农业利用,而有的则是限制土壤污染物对其他环境组分(如水体和大气等)的污染,而不考虑修复后能否被农业利用。不同修复目的可选择的修复技术不同,就社会经济状况而言,有的修复工作可以在充足的经费支撑下进行,此时可供选择的修复技术比较多;有的修复工作只能在有限的经费支撑下进行。此时可供选择的修复技术就有限。土壤是一个高度复杂的体系,任何修复方案都必须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制定,不可完全照搬其他国家、地区和其他土壤的修复方案。因此,在选择修复技术和制定修复方案时应该考虑如下原则:
(一) 因地制宜原则
土壤污染修复技术的选择受到很多因素影响:环境条件、污染物来源和毒性、污染物潜在的危害、土壤的物理化学性质、土地使用性质、修复的有效期、公众接受程度以及成本效益等。所以,在实际应用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技术方法。
(二) 可行性原则
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染土壤在选择修复方法时应考虑两方面可行性:经济可行性,应考虑污染地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承担能力,花费不宜太高;技术可行性,所采用的技术必须可靠、可行,能达到预期的修复目的。
(三) 保护耕地原则
我国地少人多。耕地资源紧缺,选择修复技术时,应充分考虑土壤的二次污染和持续利用问题,避免处理后土壤完全丧失生产能力,如玻璃化技术、热处理技术和固化技术等。